胡半仙话锋一转,又道:“不过,这字也有些不妥。请看——”
将召字下加上两笔凑成迢字,胡半仙道:“走和召又可做迢字,意思是情路迢迢,姑娘想要和良人结为夫妻,必然会有些波折坎坷。姑娘,我测得可准?”
梅超风不回答,沉默着从包里摸出一两银子递给胡半仙,良久才说:“……真准。”
收起银子,胡半仙笑眯眯的目送梅超风离开,然后才和周围的同行打个招呼:“各位,今天这位姑娘先来我这儿,银子我就收下了,晚上请大家喝酒。”
其实干他们这行的,最重要的是察言观色,他胡半仙幡上的十卦九不准没骗人,一般情况下他是测了十卦才有一人中招。
昨日他在临安大街上见过这名女子,当时她和一名男子气走了韩丞相独女,是以他才会说梅超风红鸾星动,至于最后那句有所波折,他是看梅超风一个单身女子在外游荡,吃了两个包子,喝了一碗豆浆,又吃了一碗牛肉面。普通女子哪里有这么大的食量,除非是为情所困,化悲愤为食欲才会有此做法。
嘿嘿,胡半仙捋下自己的胡须,摇头晃脑,脸上得意之色尽显。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到了他这儿就是赚钱的工具,瞧瞧,这一番胡言乱语竟然得了一两银子,晚上又可以去花街柳巷好好享受一夜。
等到日上三竿,梅超风估摸着杨康已经醒过来,这才踏步往客栈方向走去。
进了客栈,长相清秀的小二立刻走到她跟前,有些脸红道:“姑娘,那位公子说如果你回来了千万不要离开,让你在客栈等他。”
“你是说康儿?”
“就是昨晚和姑娘一起来住店的那位公子,公子早上见你不在,就出去寻你了,还嘱咐我若是姑娘回来了一定要让你留在客栈等他。”
“没事,多谢你了。”梅超风很大方的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小二,她昨晚刚刚打劫了宋室皇宫,身上别的没有,就是不差钱。
接过银子,小二立刻喜笑颜开,朝梅超风作揖道:“多谢姑娘!”
摆摆手,梅超风绕过小二向楼上的房间走去,这时,只听见客栈外面欢声震天,女人的尖叫声夹杂着近乎哭泣的欢呼响彻了整个临安城。
“这是怎么了?”
小二还没走远,立刻一溜小跑回来道:“是平王殿下回来了。”
“那个以一生一世一双人为理由拒绝了韩窅娘的平王?”
“正是。”
梅超风有些好奇,走到窗边,探出头去瞻仰这位平王的风姿。
鲜衣怒马,白衣潇洒。
青丝长发用高冠束起,宽袖长袍迎风而起,更显洒脱。,一人一骑,于千万人中从容而过。那般的潇洒如风,恣意盎然。
路边的少女手持鲜花规整的站立着,眼中有热切,有期盼,有渴望,有感动,她们直直的看着白衣男子慢慢走近自己的视野之中。
情不自禁,少女们捂着胸口激动的喊出了那个名字:“平王,平王,平王!”
欢呼声响彻整个街道。
这是完全可以和前世天王巨星媲美的排场。
梅超风不禁往后退上半步,惊讶的看着身旁的小二问道:“这也未免太夸张了点吧?!”
哪料小二却是一脸崇拜的看着平王的方向,捂着胸口道:“平王回来了。”
“你很崇拜平王?”
“嗯,平王殿下是我的偶像,我一直希望能成为像他那样厉害的人。”
“他很厉害?”
小二用一种你竟然不认识大宋平王的眼神看向梅超风,道:“平王殿下是先皇胞兄的儿子,家族世袭平王封号。然平王殿下却没有王孙贵胄的娇气野蛮,他亲民,他友善,他为临安百姓做了数不清的贡献。”
“平王十六岁时,听闻临安贫民巷中的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,便集纳善款筹办义工堂,让贫民巷中的百姓有了活计可做,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。平王十八岁时,为民除害,杀掉了调戏良家妇女的一方恶霸……”
“平王一年前更是成为了京兆府尹的带刀侍卫,协助京兆尹大人破获了多起杀人命案、帮助百姓解决了许多难题。平王是临安的守护神,是我们心中的偶像。这一次平王自动请命出京剿匪,临安城内凡是受过平王恩惠的人无不杀鸡宰牛向天祈福,保佑平王平安归来。”
梅超风最开始听闻平王的事迹觉得津津有味,可越听到后面就觉得熟悉了。京兆府尹、出京剿匪、带刀侍卫,这形象和前几日在牛家村外见到的赵旻很是符合。
往前一步,梅超风将窗口撑起,仔细打量马上之人。
峨冠博带,面带笑容。
双目温和直视前方,若有少女上前献花投掷瓜果,都会温文有礼的婉拒。让少女们即使被拒绝,也不会感到难过,沉浸在平王的温润眼神之中。
遥遥望去,如茂林修竹,清淡文雅。
若非见过他杀人时的冷酷模样,梅超风或许也会被他的气质所折服。可惜梅超风清楚赵旻其实是一个很bt的人,不说他的性格如何,单他是皇室中人这一点,他为民所作的那些事有何目的,就值得商榷了。
似乎察觉到梅超风的目光,赵旻往客栈二楼的方向望来,正好和梅超风对视。
赵旻有些微的差异,勒马而立,扭转缰绳偏离主干道往一旁的客栈赶去,直到在客栈下方站定,赵旻朝着二楼的梅超风仰视过去,儒雅一笑道:“梅姑娘有礼了。”
“原来平王就是赵旻,有礼。”梅超风颔首,亦道。
等平王下马踏步走进客栈时,梅超风也将窗户关上,在二楼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。小二紧紧跟在梅超风身边,好奇的问:“姑娘,原来你认识平王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