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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(第1页)

盛念纯邀了卢筠清一起来,路上又遇到裴云舒的马车,三人便一同来到此处。

卢筠清从马车上下来时,碰巧一辆陌生的马车停在她旁边,马车恢弘气派,车帘还未掀,便有一个仆人早早过去,蹲在地上,垂下头,亮出一整个平整背部,动作娴熟,显然是做过许多次了。

接着,便从车里迈出一只花纹繁复的木屐,踩在那仆人背上,木屐的齿极高,履头上绣着的金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比她们三个女子的鞋都要讲究。

卢筠清来了兴致,想要看这车里到底是何等人物,就见那人踩着仆人的背下了地。

个头矮小,细眉圆眼,穿一身华丽的红裳,本应很有气势,粗短的身材却衬不起来,仿佛小孩偷穿大人衣服,有些不伦不类。

卢筠清瞬间明白他为何穿木屐了,大约就跟拿破仑穿高跟鞋差不多。

那人对仆从说话时,下巴高高抬起,面上表情无限骄矜。

一张脸比她见过的所有人都白。

怎么说呢,活像一颗圆滚滚的雪媚娘成了精。

耳边传来一声冷哼,裴云舒淡淡开口,“肖家二公子,还是这么讲究,面上的粉敷得比我都厚。”

原来,他那白得耀眼的肤色是粉堆出来的。

原来,这就是崔以霏不愿嫁的肖别鹤。

卢筠清瞬间理解崔以霏了,这肖别鹤穿着木屐还没崔以霏高,大概是此处土路不平,走起来还要仆从搀着,堪比古装剧里的深宫太后。

用现代世界的话来说,“性缩力”拉满了。

盛念纯虽没说话,一双秀眉却微微拧作一团,可见对他也没什么好感。

肖别鹤看见裴云舒,立刻堆起笑,想要过来打招呼,奈何木屐太高,走不快,裴云舒这边敷衍地对他笑了笑,便拉着卢筠清和盛念纯同去溪边坐下。

溪水潺潺,将一张张荷叶托举着送到她们面前,卢筠清学着盛念纯和裴云舒的的样子,取下荷叶上一只羽觞。觞中琥珀色的酒液闪闪发光,她抿了一口,馥郁悠润,微甜不辣,是京中女子爱喝的甜酒。

视线随溪水上溯,见源源不断的荷叶从上游而下,随水漂流,不由感叹,原来这就是古文中所说的“流觞曲水”。古人真的有情调又懂得借势天然,耳边是潺潺水声和啾啾鸟鸣,入目是风吹绿叶、万花吐蕊,此情此景,比坐在沉闷的饭馆里吃回转寿司强太多了。

三人闲闲地说了一会话,便听见上游传来隐隐交谈声,似乎正在热烈的讨论什么。

春日宴上男女有别,男子在溪水上游,女子位居下游,赤裸裸性别歧视,让卢筠清很不舒服,

“应该是在斗诗,咱们去瞧瞧。”裴云舒说着,率先站起来。

“都是男子,咱们过去,不妥吧?”盛念纯有些犹豫。

“怕什么,咱们也是读书的,做的诗也未见得比他们差。”

卢筠清几乎要起身拍手叫好,谁说古代女子思想落后,起码裴云舒就不是。她兴冲冲附和道,“对,念纯,一起去看看吧。”

“那,你们先去,我肚子不舒服,要去净手。”盛念纯微露尴尬神色。

“也好,要是有意思我们再来叫你,没意思的话,咱们回来接着说话。”

从下游到上游,最快的路要穿过一片竹林。

裴云舒对这里十分熟悉,带卢筠清熟练地走进林间小路,两人的侍女紧随在后。

这里种着大片的湘妃竹,翠绿杆身上遍布紫褐色斑点,林间弥漫着清新香气,令人心旷神怡。

卢筠清觉得,就是这般无目的地散步,也是好的。

路程走到一半,忽然听到右方传来隐隐说话声,那里有一簇密集的竹子,枝叶缝隙中透出几点红色衣衫,甚是惹眼。

随着向前走,那声音越来越清晰。

“……题眼是’竹’,快给本公子做出来,写在这布帛上。”

“只有一刻钟时间,快,快,本公子离席太久,会令人起疑……”

是肖别鹤。

卢筠清和裴云舒对望一眼,忍不住撇了撇嘴角,原来,枪手绝不只现代才有,这位盛装而来的肖公子,此刻正在林中请枪手作弊。

裴云舒明艳的面孔沉下来,“我一向知道肖别鹤浮夸好名,没想到他竟连这点诗名也是假的。”

卢筠清也叹一口气,“来京城前,我以为京中贵族子弟皆是饱学之士,没想到,也会作弊。”

就在这时,又有脚步声从前方传来,怕肖别鹤察觉,两人索性躲到一块半人高的巨石后面。

来的不是别人,正是崔以晴的胞弟,崔以安。

只见他直奔肖别鹤而来,身边亦跟着一个小厮,只是一般的小厮不过十余岁,这名小厮却留着山羊胡子,极为显眼。

裴云舒盯住那山羊胡小厮,半晌开口道。

“这不是崔以安惯用的小厮,而是崔府的门客,幼时负责对崔氏姐弟开蒙,我曾见过的。今日乔装成小厮,看来是为了替崔以安写诗。”

“一个两个,越来越过分了。”裴云舒的语气中,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。

“崔尚书名动天下,才情人品皆属一流,为何唯一的嫡子竟要门客代写诗?”

裴云舒深吸一口气,过了一会才闷闷道,“所以说,咱们羽朝的贵族子弟,一代不如一代。”

“西北有奚族狼子野心,东北有迟国虎视眈眈,羽朝本就退守半壁江山,如今司空之子和尚书之子连诗都做不出来,又一味好清谈虚名,真不知将来,这些人如何守住我朝江山。”

这一刻,卢筠清再一次清晰地认识到,自己与裴云舒的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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