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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(第1页)

人生这条路从来没有什么绝对正确的方向,只有不断地摸索,选择。

既然做了选择,哪怕是南墙,也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。

汤之念和陈老师聊完后不久,接到了沈偲的视频。

沈偲是住校生,学校不允许带手机。

一周时间过去,她终于回到家,拿到手机,迫不及待和汤之念联系。

“怎么样?新学校适应得还行吗?快跟我讲讲。”视频里,沈偲趴在床上翘着双脚,一张青春白皙的脸,长发绑成丸子头,看起十分俏皮。

汤之念在沈偲面前几乎有什么说什么,没有半分隐瞒。

沈偲听后和汤之念同仇敌忾,也和她嬉皮笑脸。

汤之念难得面露一丝委屈:“呜呜,偲偲,我好想你哦。”

“宝贝,我也好想你哦。再过一段时间就国庆了,我好想来恒誉市找你玩。”

“真的嘛?”

“想想而已的啦,我看过机票了,来回一趟好贵啊,国庆机票价格还飞涨,简直了。”

“是啊。”

她们都好穷哦。

“汤之念!你什么时候能变富婆啊!”沈偲闭眼做梦,“等你发财了,我就紧紧抱住你大腿。”

“没问题啊!不过我还指望着抱你的大腿呢!”

“等着吧,等我一夜暴富了,我就给咱们一人买一套房做邻居!”

“好啊好啊!”

正聊着,微信振动,屏幕上方跳出来新消息。

汤之念前一秒还喜眉笑眼,后一秒看到消息之后眉头一皱。

zak:【人呢?】

zak:【过来给我弄宵夜。】

害,可真晦气。

这个人果然有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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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县城,来到川城,参加英语演讲比赛。那是我第一次见高楼大厦、纵横交错的立交、川流不息的车辆。比赛的结果已经不算重要,因为我见到了更广阔的天空。可我努力展翅,看不到边际。弱小的我讨厌大城市的无法掌控,我分不清东西南北,也没有手机导航。我发现我更喜欢在田野上跑,携着风;在土地里嬉戏,无忧无虑;在我喜欢的小县城,那里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
感谢陈老师的建议,今晚我做好了一个决定。综合考虑,我选择划去出国留学的选项,努力备战高考。

接下去在恒誉国际的这两年,我会珍惜,我知道这是一段不可多得的宝贵经历,我们ealthedarkness(在黑暗中平等)。

我想,我应该如同一只破茧成蝶的蝴蝶,在外畅游一圈,最终还是会回到原点,编织一个茧,完成自己的最后一次蜕化。

——《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》

“不聊了,大少爷又使唤我做宵夜了。”汤之念在沈偲面前流露最真实的情感,一脸的生无可恋。

虽然她表面上乖巧地对他说:你让我做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

实际上内心真实的想法:这人真的好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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