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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1页)

顾书白从来不知道,自己吃了那么多年饭,光是这稻谷种子就有这么多学问。

稻谷种子挑选好后,顾书白又把目光投向了玉米和小麦,这一查,顾书白发现玉米种类也有不少。就是看外形,软硬程度,还有甜度,口感,颜色,出油率就有不少品种。

左挑右选,以自留种为前提,其次就是产量。

玉米自留种和稻米一对比,玉米自留种就很少,也比较好挑选,其中白马牙老品种玉米种子可以一直留种。

还有灯笼红,这种玉米颜色偏红,最后就是乡下很常见的本土笨玉米,浅色是油菜花黄。

这些老玉米都是非转基因玉米,口感没那么软糯,没有现在吃的香甜多汁,玉米颗粒个头都偏小,适合用来磨玉米面和玉米碴子。

等真的到了末世,食物才是最紧缺的,等饥饿来临,填饱肚子才是关键,口感那是以后的事。

又挑挑选选了一会儿后,顾书白把需要采购的玉米自留种给选好了。

找了前面的稻谷和玉米自留种,后续顾书白就找到了规律,知道如何去分类挑选,之后的那些小麦,燕麦,小米,以及土豆,红薯就相对简单多了。

等把所有陆地栽种的主食食物自留种挑选好后,顾书白这才从手机的便签挪开眼。

这一回神,已经是傍晚了,晚霞挂在地平线边缘,彩色余晖渲染大地,到处是一片麦色的金光。

顾书白发现傅行还在用笔记本做房屋测绘图,测绘图弄完了,因为需要弄自己想要的基地,简单的测绘图升级了,变成了建筑工地的施工设计图纸。

看到满屏幕各种条条框框,各种线条布局,顾书白看的头皮发麻,这些他是一点都看不懂。

“傅行,清扫工作好像弄完了。我们下车吧,我肚子有点饿了。”顾书白依旧是那种软软的,带着一股子清冷的清甜柔美,那种吴侬软语的轻声细语,传入耳朵里都是甜滋滋的。

正跟图纸做斗争的傅行只觉得那一瞬,自己的魂魄都螺旋升天了。

一秒从西伯利亚傲气狼变成哈斯哈斯流着口水的大狼狗了,还是那种眼睛亮亮的那种,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的主人,等待好吃的骨头。

“书白,你喊我呀。”随后大狗狗立马回应道“我这就给你煮饭吃,晚上我多钱几个菜。”

顾书白软软的命令道“傅行,你闭嘴!你必须把我做饭菜全部吃掉!”

大狼狗得到了骨头,开心的不行,高高大大的青年再次被小男友浓浓的爱意给震撼到了。

灵魂都跟着一阵呲溜荡漾了。

顾书白真的好爱他呀,又给他做饭吃了。

腊肠豆角闷饭

旧房子的清洁工作已经收尾了,这边中介公司安排的人做的很好,不但把驱虫去污除霉工作做好了,后续还给屋子角角落落用晒干的艾叶草熏了又熏。

多余的垃圾都给搬到前院,全部焚烧。

架子床还需要凉晒通风放几天,后院水井清洁做了一次,这边负责水井清洗的工人跟傅行说,还需要再次清洗一两次,确保水井清洗到位。

水井里的水已经抽干,需要等回渗,最少要等一个晚上时间,他们明天再来。

送走这些做保洁的叔叔阿姨们,天已经完全黑了。

顾书白没有再停留在前院,乡下空气是好,可杂草灌木多,天一黑,到处都是蚊子和不知名的虫子。

房屋清洁到位,没有家具和生活用品,看着空旷且干净,莫名的让人舒心。

白天买的手电筒,驱蚊水派上用场了。

“晚上我们弄腊肠豆角闷饭吃,还能吃到锅巴饭。”说道这个,顾书白就开始嘴馋了。

儿时很穷,没有什么零嘴吃,每次做饭能分到一块香喷喷的,烧的焦黄的锅巴,就是难得的美味了。

如果把锅巴用带肉汁的烫浸泡一下,让肉香味和汤的咸香都融入到锅巴里,咬一口,都能令口齿生香。每一口都那么香脆可口,嘴巴咀嚼几下,都能感受到锅巴那每一粒米饭焦脆的口感,混合肉香,好吃的停不下来。

可惜,那锅巴就那么点,吃几口就没了。再想要吃,那是不可能的。就是因为吃的少,又极其美味,却让顾书白记忆犹新。

现在就他跟傅行,傅行又听他的话,自然是他想吃什么就做什么。

傅行是没有意见,他恨不得自己来操刀,可惜,顾书白不让他做,他只好眼巴巴的看着。

“书白不管做什么,我都喜欢吃。”傅行美滋滋的,就看顾书白从白天采购的袋子里拿出长豆角,腊肠,还有一些带壳子的豌豆。

“我来剥豆子。”

傅行抓了两把豌豆荚,又拿出他们用餐的碗,他们总共就两只碗。这会儿,一只碗里放剥了壳的豌豆。另一只则是放折断成一小节一小节的豆角。

顾书白折了几根长豆角后,拆了一袋腊肠,拿出一根约筷子那么长的烟熏腊肠。没有案板,就将就在厨房这边土灶台垫一个塑料袋子。顾书白拿的还是水果刀,他的手看着很细腻白皙,看着不像做菜的手,可偏偏他拿刀的时候又极为娴熟。那水果刀在顾书白手里很是听话,刀面一歪,以倾斜的角度,腊肠切出横切口为椭圆形的腊肠块,这腊肠质地偏瘦,肥肉部分只占三分,切开后,每一片都油光发亮。

腊肠切好,顾书白把米清洗干净。

一旁的傅行见状,立马去把他们唯一的炒锅给拿过来。

这房子里是有锅的,还是土灶那种,烧柴火,可到底是跟吃喝有关,这锅两人都很有默契没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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