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女儿讲完故事之后,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仔细看着。
我和陆时宴结婚六年,也承受了他的冷漠六年。
现在,的确应该放手了。
“妈妈…”
女儿从被窝里探出脑袋小声的叫我:
“我们真的要走吗?”
她眼里蓄着泪,小小的手紧攥着被角:
“可是爸爸今天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,还允许我叫他爸爸。”
“他是不是没有那么讨厌我了?”
我坐到女儿床边,轻轻擦干她的眼泪,哽咽半晌却不知道如何开口解释。
女儿五岁了,可直至去年,陆时宴才给她正式取了名字。
女儿的名字叫做陆念夏,很好听,也的确是他用心取的。
可惜,女儿的名字在家里却是不能提起的禁忌。
因为他的白月光,就叫余夏。
去年女儿在深夜里发了高烧,我打不到车只能叫他送我们去医院。
他听到“夏夏”这两个字和发烧结合在一起时,下意识慌张的站起身。
却在意识到这两个字并非代表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,而是我们的女儿时,又好整以暇的坐了回去。
我抱着女儿在寒风中走了一个小时,才终于抵达医院。
但他只是发来一条信息:
“以后,家里不允许任何人叫她夏夏。”
上个月,女儿拿了幼儿园的奖状回来,交给陆时宴。
但他只是看了一眼,就皱着眉将奖状撕得粉碎,扔在女儿的脸上。
女儿哭了整夜。
而我将奖状重新拼凑起来,才明白为他这么做的原因。
因为老师在上面写了:“祝贺夏夏小朋友,得到美术比赛第一名。”
从那天开始,女儿明白了爸爸大概很讨厌她,变得小心翼翼。
我也终于看清了,自己五年来的徒劳无功。
想到这里,我的眼泪落了下来:
“宝贝,爸爸喜欢的人回来了,我们得乖一点,腾出地方。”
女儿扑到我怀里,小心翼翼的亲我:
“爸爸今天抱了我,一定是因为我最近很努力对不对?”
“是不是我再乖一点,我们就可以不用走了?我不想…”
她的话越来越小声,到最后几乎听不见。
小说《捡到的光日落还给太阳》第1章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