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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(第1页)

“这个真能治烫伤,你这儿有药勺吗?用之前要先搅一搅。”

听风奇怪地看她。

她真确定他是他了?怎么一点犹豫和疑惑都没有。

听风不知道,平灵是五个人里最“泥”的一个人,爱好混日子,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嚣奇门刺客爱以任务完成多寡明里暗里的较量,焦与为了让她“上进”,经常拿她跟勤快的刺客做对比。

“严辞唳手下的隆似凛这个月都接了三十二个任务了,顾念成手下的周西此也有二十九个。”

她听得皱眉,“怎么会有这种害群之马,这不耽误我们偷懒吗?你以后少跟他们玩儿,这种人最讨厌了!”

她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日子,乐得在铺子里做个悠哉丫鬟,素日捡衣梳头,晒太阳歇晌午,没什么比这更自在。

她偶尔也想过,要是姜梨一直疯下去,她就回嚣奇门里把这些年存的钱都挖出来,在乐安做一辈子不赚钱的生意。

听风用药勺涂药,她盯着看了一会儿,闲聊道,“别看这药不起眼,虫咬、手脚龟裂,冻疮都能治,焦与他们有时也用它擦脚,我特意用绸布做了区分,红顶白瓶的治外伤,绿顶白瓶的擦脚。”

听风擦药的手停了。

平灵奇怪,“怎么不擦了?”

擦不了,他这是手,不是脚后跟。

他把药勺放到一边,带孩子认字似的,指着药瓶塞子上的小布条问平灵,“这是什么颜色。”

平灵犹豫了,因为知道自己有认不清颜色的毛病,但这毛病从她不出任务后,就没人提醒过了。比如姜梨,你给她什么她就穿什么,这个习惯不止在乐安,过去在嚣奇门她也不挑。再比如童欢,也不会特意矫正她,她那嘴结巴成那样,纵使觉得不对,她说话费劲,又无伤大雅,也就咽下去了。再比如她自己,她要是能看出来颜色不对,她就不是色祸了。

不过她对这些事也是习以为常,听风既然这么问了,那就说明拿错了。

“我来得匆忙,没注意看颜色,可能拿错了,里面的药是一样的,这瓶是我新拿的,没人用过,老话不是说手脚不分家吗?脚其实比手干净,手是大哥脚是么子,大哥干活么子享福。”

这都是谁说的老话,跟他们这事儿挨着吗?

听风虎口那块烫伤其实挺严重,平灵坚持用药勺给他涂完,“那药真没人用过,我打开的时候你也见了,满满的。”

听风沉默地皱眉,沉默地看平灵自说自话的圆回了一切,又看着她心安理得地抓起了提盒。

她说,“我回去了,你别用蝉翼皮遮它了,烫伤得晾着,越捂越没年月好。要是干活怕沾水,就别干了,歇两天,你不干的事儿总有人会接起来,耽误不了什么。”

她劝他别逞强,该歇便歇着,这是她放在小事小情上的道理,不到拚命的时候就好好养命,偶尔偷点小懒,怎么过都是一生。

听风头一次听到这种理论,目送她走远,破天荒地的笑了。

“怎么样?”平灵去的这半天,焦与等人一直守在门里,平灵说没怎么样,“人家手上是烫伤,根本不是刀伤,我还送了瓶药给他。”说完眨了眨眼,“你们平时擦后脚跟的药,药顶是用什么颜色的布包的。”

焦与说,“谁擦后脚跟了,早不用了。”

他就是有一年跟其忍去北荒出任务冻伤了脚,平灵给他们找的药,用了两个月就好了。

平灵是这一家子的百宝囊,吃穿用度,除了不管吃,其他都悄无声息地备着。你说这人混日子,平时又不怎么掺和正事,可若一旦缺了她,又会发现没了百样东西。

“那就好。”焦与的话让平灵安心,药当然是越用不上越好,真用上了,不是擦后脚跟剩下的,也不算对不起人家。

点点头就算过去了。

童欢拧着眉头在院子里发愣,烫伤?烫的也没必要遮蝉翼皮吧,钱多的没处花了?而且那天她去找折玉看剑鞘的时候,明明感觉他也在警惕她。

“你,你 ”确定柜里的是折玉?

她想问平灵,说到一半又觉得费劲,不如亲自去看看。

时值傍晚,艳霞蓄了满眼,反将尚未掌灯的点心铺映得别样昏沉,童换眯起眼,站在门口向对面观瞧,恍惚在柜前看见两道人影,细一辨认,又像是串流而过的人影。

她使自己近了几步,仰颏眺望。

“傻模样儿,找我呢?”

折玉刚在柜里给自己倒了盏茶,咽下的同时,看到了翘着脚,拿下巴找他的小结巴。

边自语边笑,趴在柜台上跟她招手,让她进来。

而她认为自己没那个闲工夫,确定柜里是他便转身回去了。

“她今天下午来找过我吗?”童换走后,折玉才偏头看向一个人。

“没来,是平灵来的。”听风靠坐在客椅里翻弄千弩斩,他们是刚换的“班”,他坐的位置从门口的角度看不到,刚好是个死角。

“平灵?”折玉一脸奇色道,“你不是不认人吗?怎么知道是平灵的。”

听风抬眼,“她说话不结巴。”说完放下木盒,“你手上的伤好了吗?平灵好像错把我认成你了,应该是奔着验伤来的。”

折玉晃了晃手,说,“快好了,我就知道小结巴不会死心,自己嘴皮子不利索,就换了个灵透人来探。平灵不常出门,应该分不清你我。”

何止分不清你我,她好像还是色祸,还爱为别人操心,会讲一切奇奇怪怪的小道理。

那样的人,不像江湖刺客,倒像个满脑子柴米油盐,悠然度日的小女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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