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步自然停下来,手被牵过去,贴到她脸上,满是胶原蛋白的,独属于女孩子的,软弹的脸。
一个凉,一个烫。
都是神经触角密布的地方,不知道是谁刺激谁。
向楠没醉,那几杯啤酒的量,哪能醉倒她,但她很享受被程如珩照顾,和之前是全然不同的感受。
连她这么大条的人都觉察到了。
他会把关系分得清楚,用一种学术研究般严谨的态度,朋友是朋友,女朋友是女朋友,她能明显体会两者的差别,以及他独独给予她一个人的偏心。
她想大胆地邀请他,送她回家后,就别走了。
还想说,想不想试一下,她弟弟送到东西,合不合他。
可那岂不是落实了她的急色?
不能让酒精掌控理智,亵渎了他这朵高山雪莲。
向楠说:“你手好冷。”
冷玉一样。他指腹有茧,是常年握笔、打字磨出来的,是玉石抛光前的纹理。
“风吹得,待会儿就回暖了。”程如珩没急着抽出手,当她是喝多了,想撒撒娇,“难受吗?”
她摇头,“再喝一轮我都喝得过,程老师你别小瞧我。”
程如珩的背后,是路灯,是灯牌,是明月皎皎。眸底却映不进半点光,他说:“嗯,你很厉害。”
他的手指刮着她的脸,没有覆任何化妆品,触到的是真实的皮肤触感,“我送你回去。嗯?”
向楠坐直身,松开了,小拇指勾了下他的掌侧,像无声的挽留。
程如珩恍然不知,又或者故作不知。
第三十五阵风
◎白色是纯洁,也可以是污浊。◎
别的不说,男女之事上,程如珩绝对算得上品行高洁之人。
他送向楠到门口,止了步,在她额上烙下一吻,并同她说“晚安”。不会半分逾矩,半分冒犯。
向楠不算多规矩,读中学时,翻墙翘课去校外吃烤串,和男生打架被叫到办公室,带班上同学抢篮球场,这些事没少干。
最离经叛道的年纪,说她是一匹驯不服的野马也不为过。
当然,放到现在,只觉中二和鲁莽,再也干不出了。
但是,她心里有叛逆因子,让她想说就说,想做就做,比如现在。
程如珩准备告别,左手处,再走两三步就是电梯,方便他随时离开,但向楠拽住了他,另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。
“程老师,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