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晚,沈淮之和林樾就把各家的份额定下来了,他们家现在有十六亩田地,争取再买十八亩,剩下的十六亩,林樾爹娘家和沈小叔各三亩,祭田两亩,广叔和芳林姑姑家一亩,最后六亩分给村里的六户穷苦人家。
沈正初和宋寻春也没有意见,只是道:“在咱们村里,想要买十八亩地不容易,估计会有一半是荒地,到时候开荒估计得忙大半个月,不过你们不用担心这个,有我和你们娘,你们忙自己的事就行。”
林樾总觉得是忘了什么事,过了许久才突然抬起头,问道:“爹,那您什么时候去小叔叔家?”
沈正初沉默许久,才一字一顿道:“那就后天去吧,早上把你们写好的契书送去你们广叔家,中午吃过饭就过去,他们村估摸也是这几天就要收税了,去晚了该误事了。”
这事儿定下来,沈家人都放松了不少,再加上秋收也结束了,整个沈家都变得舒缓起来,次日一早,沈正初就拎着他的鱼篓下河摸鱼去了。
头天晚上睡得早,林樾早早就醒了,反倒是沈淮之昨晚抄书抄到深夜,现在还睡得很沉。
也不知怎么睡的,林樾明明记得他昨晚是平躺着睡的,今早却是在沈淮之怀里醒来的,沈淮之的胳膊还搭在他的后背,他的脚也伸到了另一边,未免把沈淮之吵醒,林樾挪了好久才把自己挪出来,轻手轻脚地下去了。
好不容易空闲下来,林樾挽起袖子就去了灶房,准备好好做一顿早饭。
昨晚睡前特意泡了几碗米,这会儿已经变软了不少,林樾把院子里的石磨搬进来就开始磨米浆,之前摘回来的桂花全部做成了糖渍桂花,正好拿一点出来做桂花糕。
磨出来的米浆足足有一桶,林樾蒸了两锅桂花糕还剩下不少,他又蒸了一些肠粉,做法和凉皮很相似,只是蒸的时候要顺带放馅料,林樾放的是鸡蛋液,还撒了一点葱花,色香味俱全。
除了这两种,还有必备的主食,今天做的就不是单纯的白米粥了,还往里头放了一颗小白菜,一点儿猪油和盐,白菜是切碎的,和米一起下锅,煮出来入口即化,还没有菜腥味。
等林樾做好早饭已经大半个时辰过去了,还是沈凌之帮忙打下手才做好的,不然估计还得一刻钟。
今天的饭桌上只有四个人,沈正初天不亮就出去了,现在还没回来。
吃过早饭,沈淮之就上山砍柴去了,林樾则和沈凌之一起把家里的脏衣裳收了出来,还把被壳(被套)也拆下来了,前几天一直从早忙到晚,每天随意冲洗一下就上床睡觉,被褥都脏了,收完东西,两人就端着小木盆去了河边。
宋寻春把后院的鸡喂了,又把院子洒扫了一番,这次拿上竹筐去了山上,沈淮之是砍柴,她则是去背松毛细柴这些用来点火的东西。
等林樾两人端着衣裳回家,沈正初才拎着鱼篓和木桶优哉游哉地回来。
“爹,你抓到鱼了吗?”沈凌之大喊。
沈正初点头,“今天抓到不少土鲫鱼,还有草鱼,可惜都不太大,最大的还没巴掌长。”
林樾却眼睛一亮,提议道:“那咱们今天做酥骨鱼吃吧,小鲫鱼正好,更入味。”
又是一个没听过的吃食,沈凌之猛地回头,“哥哥,好吃吗?”
“好吃,小鲫鱼先腌制一会儿再煎熟,煎到两面金黄的时候捞出,加花椒孜然,橘皮豆豉,还有花椒小葱这些,小火煮上两个时辰,浓郁的香料慢慢浸透到鱼肉和每一根骨刺里,鱼香味和香料味充分混合,入口骨酥刺烂、汁水十分饱满,比一般的做法更好吃。”
他这么一说,不只沈凌之,连沈正初都想吃了,“那咱们今晚就吃这个。”
沈凌之长叹了一声,“真想早上就吃啊!”
不多时,沈淮之也回来了,背后的竹筐塞得满满当当的,上头还要藤蔓捆了两捆,都是手腕粗的木头,其中一捆还是黄栎树,烧起来非常持久,最适合炖煮东西,可惜现在还用不了,得晒干了才能烧。
他刚进门林樾就迎上了,“怎么背这么多?小心以后腰痛,下回少砍一些。”随即抬手帮忙把柴卸了下来。
沈淮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,含笑道:“你放心,我心里有数,这点儿还能背得动。”
林樾皱眉,“咱们家也不差这一捆柴,又不是今天就没有烧的了,等明儿我和你一起去。”
“明天我肯定少背一些,上头就加一捆。”沈淮之立马保证,语气之真挚,林樾差点儿就信了。
“真的,上头不压着一点儿就会头重脚轻,容易摔跤,你好不容易歇一天,别去了。”
林樾:“明儿再说吧,灶房里倒了水,你记得喝,我来收拾。”
沈淮之突然笑了一下,才道:“我们一起收拾,后院的柴垛有些高了,今天放完明天就重新起一个,你明天再收拾。”
“那好吧。”
下午,一家人都没出去,沈凌之在灶房里忙着烧火煮鱼,背后是在修补农具的沈正初父子,林樾和宋寻春则是在屋檐下补衣裳,虽然手上都有活计,但也是难得的悠闲了。
转眼就到了和沈广初约定的日子,晨光熹微,沈淮之就揣着写好的契书去了他家,林樾和沈凌之在灶房里忙得脚不沾地,今天要去见许久未见的小叔,怎么也要做一点儿拿手的点心带去才行。
第75章
出门做客,林樾做的都是味道相对香甜的点心,有花香扑鼻的桂花糕,丝滑细腻的红豆糕,还有松软的南瓜发糕,虽说已经接近深秋,但白天依旧有些热,点心放不了多久,所以做的分量也不多。
除了小点心,宋寻春还准备了一些米面腊肉,再有几尺布,原是想做衣裳的,但多年不见,也不知云初现在的身形,还是直接送布料方便些。
今天的沈正初明显有些焦躁,一大早就起来修了胡子,中途还折回去换了一身衣裳,又拉着宋寻春问道:“这一身怎么样?看着有精神吗?会不会显得不稳重?”这身衣裳是新做的,相对较浅的蓝色,沈正初一直嫌不耐脏,还没上身穿过。
宋寻春昨天还很有耐心,也理解沈正初紧张的心态,但被拉着唠了一晚上之后她就没耐心了,她倒也没反驳,只是含笑道:“现在知道着急了?当时让你别犟,大大方方地去看你不肯,现在都十来年了,你紧张又有什么用,以云初的性子应该不会把你赶出来的。”
沈云初从小就是个温柔安静的性子,还十分乖巧,和两个嫂子处的都不错,哪怕最后发生了那种事,他也没对两个哥哥说过什么重话。
早些年宋寻春觉得那种性子很好,是普罗大众都喜欢的夫郎样子,但后面她就不那么觉得了,她时常在想,如果云初是一个泼辣大胆的哥儿,当年是不是有机会逃过一劫,尽管这样的想法没有道理,但宋寻春还是控制不住自己,后来第一次见林樾她就喜欢,平日里也不拘着他,就有这方面的原因。
过了这么多年,再回头想,沈正初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,明明那么多人都劝过他,他还是不为所动,因为觉得“无颜面对”自己的弟弟,就真的再也不去见沈云初,只敢做那种偷偷摸摸的事。
这些年他不是没后悔过,只是他已经错过了那个云初最需要他的时候,再想去,他也不敢去了,不敢去面对沈云初的眼神,这回一家人都劝他,又有了一个看似完美的借口,他才狠下心答应了,但嘴上他还是没有泄露的,“你这人,怎么问东扯西的。”
太阳升起,沈家一行人踏上了去清溪村的路。
路上因为沈正初走的急,一家五口没多久就进了清溪村,随后又跟着沈正初熟门熟路的找到了沈云初的家。
他家的院墙是土坯的,透过院门能看到里头的三间茅草屋,墙体有些斑驳,屋顶的茅草放得也不均匀,不过院子里却干干净净的,十分整洁。
原本沈家人默契地让开了一步,想让沈正初敲门,没想到临门一脚沈正初自己往后退了,把林樾露在了最前头,林樾一时无言,最后只得拍手叫门,“小叔叔,你在家?”
过去了好半晌,院子里依旧没一点动静,沈正初心凉了半截,难道云初还是不愿意见他吗?也对,当年但凡他有出息一些,也不会让自己的亲弟弟那样出门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