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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这真是一个好大的惊喜(第1页)

默君的演出已经开始了。

他走在外滩江边空旷的广场上,迎着初秋略显腥暖的江风,埋头接收高远一封接一封送过来的信息。

直到落地上海的那一刻,他们依然把这全套戏做足。高远事先与默君确认演出时间、地点。沿着音乐厅大门拾级而下,正对着外滩十里洋场,纸醉金迷。

“看得出,她内心还是有点小情绪,总还是期待是你本人为他庆生,哪怕没有任何礼物……”高远来信息说道。“我同她约定见面的地点,演出结束后,我说在大门口正对江岸的扶扶栏边等她,那边视野宽阔,很容易找到对方。”

这百般物质对她而言,只是寻常。但她也理解的,欣然接受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一切,尽力而为,她不言感激,只是欢喜。

夜风拂面,他卸下沉重的背包,抬眼看上方位置的音乐厅灯火辉煌,门外看板、展架上张贴的海报,无不是沪上顶级的音乐家、西方古典音乐指挥与演奏的大拿,看得出,演出规模空前、场面宏大。

对比下,江岸边行人寥寥,显得格外空寂沉静。他卸下背后沉重的背包,小心轻放在脚边,双手手肘枕在江边围栏上,目光朝向灯火交织、灯影不断的江面,以及江面上缓慢移行的黑色船体,眼前一切要素,构建出了一幅夜行流动的水彩画。

这一刻,他甚至在脑补假设自己不是一个乒乓球手,而是一个美术生,应当会立刻掏出碳素笔、水彩颜料,将眼前生动的一切如数描绘。

这是他难得独处、自在放松的时刻。没有备赛的焦灼、内耗,也无需考虑外界形形色色的人等,对自己过分干预、关注甚至期待,球队主打就是团结、集体的氛围,乌泱泱的一大群人,终日密闭在球馆里,耳边只有不断重复的击球声,小球在球拍与球桌之间来回腾挪跳跃,消磨掉了属于他的大多数时间与精力。

也不是不喜欢,毕竟他的与人生最大的主动权,都来自小白球,只是人生是旷野,而非轨道,他的内心始终住着一只自由的鸟雀,露风沾染纯白的羽翅,在天空自由自在的翱翔。他对球台那条白色边线外面的世界,始终抱有雀跃、萌动的好奇心。譬如,何默君同他讲乐圣贝多芬的爱情八卦、勃拉姆斯对师母克拉拉的禁忌之恋、瓦格纳与李斯特之间的battel……世界有太多新奇有趣的未知,等待他去探索。

当然,他会牵着默君的手,一同前往。这是他自幼与默君初识,就已定心默守的信念,时隔经年,从未改变。

每次登顶,站在领奖台上迎接山呼海啸的掌声、欢呼上,胜利带来短暂地喜悦,眼前明明是看台上观众、球迷热情洋溢的笑脸,他的神思却控制不住回想与默君独处的点滴,她瘦削、单薄的身体,有沉静、警觉出年龄界限的眼神,但是非常美。只有她,可以让自己随时脱去光彩的面具,做回淡薄的、需索欢喜与感情的自己。

终于等到演出结束散场的时刻,转身抬眼,随着音乐厅大门打开,鱼贯而出的观众,大多穿着得体的小礼服,不愧的魔都,精致的人群保持隆重的仪式感,关于演出细节的谈论,不高昂亢奋,相反有种刻意压抑的节制,压低声音细碎磋磨。

“zoe在向我确认位置,应该马上就要出来了。”高远的信息及时恰当送达,林臻东的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紧张,地下异地恋的队友嘴里“小别胜新婚”的紧张与兴奋,这下他彻底能够感同身受了。

习惯了握拍的右手,手指不自觉收紧,握紧掌心的手机。他已经远远见到了默君。

她被一簇媒体记者拥着,打着灯对她拍照。穿着西班牙弗拉明戈风格的滚边雪纺裙,白底上暗粉色的大朵花朵,裙摆处有鱼尾的花边,一层一层打褶和叠加。耳边垂坠长条碎钻耳环,看起来清瘦而白净。头如海藻浓密,脸上有胭脂。她有着在日常不能见到的妖娆,特别适合眼部的浓妆,孔雀蓝的眼影,在夜幕中熠熠地亮起来。

裸露在冷风里的双肩,被言子夜青灰色做工考究的西装外套细致围拢着,透过层层叠叠的人群间隙,她神色焦急地朝着江岸边探头找寻,迫切想要找到高远的身影,子夜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后,捕捉痕迹地替她挡开围拢的媒体。

待拥挤的人群散去,她终于成功锁定了林臻东的身影,就在目光对视的那一个瞬间,何默君似乎又回到了过去。繁华隆重的世间,周围喧嚣瑰丽的沸影,瞬间化作了无声静止的默剧。

默君瞪大眼睛,抬手间外套从她肩头悄无声息的滑落,她却毫无知觉,一脸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的脸,陷入空前凝滞的沉寂。两个人短暂僵持对视,夜幕下五光十色的灯火,照在少年人青涩稚嫩的脸上,与十里洋场的颓废毫不相干。

林臻东尴尬地向上举起右手,宛如上课时向老师举手报告的姿势,傻笑两声,在半空中机械地挥了挥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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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嗨好久不见。”他轻声说道。

只见少女的眼角浮出泪光,像极了受委屈的孩童,泪珠子簌簌地滴落下来,裙摆在夜风中翻滚,一阵细小急促的鞋跟触地的声响,默君拼尽全身的力气,赌气般狠狠一头撞进来他的怀里,即使下盘核心稳如泰山的林臻东,也忍不住向后摔了个趔趄。

默君柔软瘦削的身体,小小的一团被他紧紧地拥在怀里,似乎完全没有长高的迹象,确切地说,是自己个子冲在了前面,已经比她高出半个头。连夜赶火车,他的嘴角冒出尚未来得及剃掉的清浅胡渣,一点点摩挲在默君细腻的脸颊,有着轻微的、火辣辣的刺痛感,混合她丝、耳后散出无花果的清香,那是她新近爱上的diptye新款香水的味道。

“你坏成渣了!!一肚子坏水!同高远合伙骗我!!”她装作生气地样子,习惯握手的手指力气极大,掐紧他手臂上的肉,即使隔着厚厚的外套,那力道依然可以揪得他,痛得龇牙咧嘴。

“亏得他肯配合你的演出,到底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,做这么幼稚缺德的无聊事!”默君余怒未消,

狠似的抬起脚,镶钻系带高跟鞋,当真一脚踹到他的腿肚子上,躲避不及,痛得他出杀猪般的嚎叫:“夭寿啦!歹势啦!虎姑婆要谋杀亲夫啦!”

两个人跌跌撞撞地抱在一起,丝毫没有察觉台阶上,远处子夜逐渐阴郁接近愤怒的目光,眼睁睁看着台阶下江岸边,拥吻到忘我的两人,看得出,他在压抑内心熊熊燃烧的妒火,已然濒临爆失控的边界点。

连同随性跟过来的万年“小尾巴”何子君,神色兴奋地盯着言子夜,眼见他拇指紧扣掌心,俨然掐出血痕,好奇地视线在两人与子夜之间来回逡巡,乐享一出好戏。

她甚至没有想回头与身后的子夜告别,就被已经饿到前襟贴后背的林臻东,拉着手,颇有默契地踏着细高跟鞋,却步伐稳健又熟练,一路被他牵着快步小跑,挥手搭上一辆计程车,飞快消失在子夜和子君的视线里。

他们跑出去吃了沪上最迷你的米其林级本帮沪菜——豪生酒家,老旧民房一楼一户建改造的小餐馆,店里四张桌子,只有一个爷叔在这店里忙前忙后,是老板兼顾厨师与服务员,老板一个人守了年,却拿了年米其林。

林臻东来之前就提前在手机里做好了攻略和定位,除了打球,还有默君,他人生最大的乐趣也就只剩下吃了。

店里没有菜单,只有ooooo元三个档次的价位,老板当天在菜市场采买新鲜食材,拼配现成的菜谱,做什么吃什么。他当然选择最高价的档位。

本帮糟鸡、龙井虾仁、清蒸鲻鱼、卤煮凉碟……大概是他们到达时间已过了晚饭饭点,竟不要排队,两个人坐在靠近窗户的桌边,透过小店红墙灰瓦的透明玻璃窗,看着路边灯火通明的梧桐树,喝光了整瓶原本用于庆功的香槟。

期间默君觉得丝缎连身裙包裹的身体,暴露在秋夜湿润清凉的空气中,觉得有些凉意。林臻东脱下运动外套,伸手围拢想要披在她的肩上,默君却顺势如同一只柔软无骨的润滑猫咪,借由外套罩头,巧妙隔绝掉了外界,她异常主动地捧起他的脸,媚眼含笑,娇滴滴送上自己柔软清甜的吻。

“东,喜欢,好喜欢你……”唇齿交叠间,默君在他耳边语意娇媚地轻哼溢散出缠绵的情话,不曾有丝毫扭捏,她诚实面对内心坦白的爱意与欲望,不打算虚以委蛇,对自小青梅竹马的林臻东有任何扭捏作态。

“嗯,我也是……”林臻东自行脑补代入《聊斋》里美艳的狐女深夜造访勾引的白面书生,在球队那尊男生扎堆的“和尚庙”里,清心寡欲了太久,哪里经得起默君不着痕迹地撩拨,早就已经头晕脑胀意识模糊,昏昏然不知身在何处。

唇齿交叠,他的脸颊感到火辣辣一阵热烫,自己的嘴巴里还残留着鲻鱼的腥咸余味,却又被默君口中馥郁芬芳的酒香迅覆盖、淹没,这种被需索、被依赖的感官快意,如潮水没顶般将他身体内部潜藏的孤独迅吞没。林臻东不得不承认,除了对胜利的渴望,唯有何默君能够给与他彻底的、无所遁形的抚慰与温暖。

末了,两人微醺深夜走出餐馆,却是秋夜的一个好天。在路边还有阿婆沿街叫卖手工制作的玉兰花串,他随手买下来一串,小朵百花连着青翠绿叶,芳香醇郁。他把花串套进她细瘦白皙的手腕,随手又折下一朵,轻轻别在她的鬓上去。他有着运动员鲜有的细腻浪漫的神思,不像五大三粗、挥汗如雨的莽夫,像宋词元曲着折扇挽袖的书生,于无声处撩拨人心。

默君脸上的胭脂已经褪了,一张脸在夜色中闪烁着洁白光泽。

她轻叹一声,说,阿东,我还不想回去,真想跟你一起,像在家里时那样,回家前那段路,特意提前让钟叔打开车门,放我们下车走,两个人痛痛快快的跑上一段路,如果不是今天穿了高跟鞋,就能跟你跑一圈。

林臻东说,那我来背你跑呗,多大个事儿。在北京呆的时间越久,他说话的尾音就开始附带更多“儿”化音,反而g市的本地话,说得反而不那么地道了。

默君说,好好。笑着往他背上扑,两个人打打闹闹,欢喜起来,一路走回了林臻东下榻的酒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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